法律问答

个人公积金是由本人和公司交纳的,离休后能获取公司交纳的一部分吗?

2020-01-16 12:4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个人应根据公积金支取条件,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离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除外),并附上有关证明;  
    2、经单位审核并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开具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银行提款印章; 
    3、单位公积金经办银行接受“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经后台复核后填写银行付款凭证一式四联交取款人,同时打印职工公积金支取帐单;  
    4、个人凭银行付款凭证,收取银行公积金支取帐单与对帐单上一致的公积金本息;  
    5、银行将“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银行付款凭证各一联送公积金管理机构结帐;  
    6、银行将付款凭证一联送至单位,由单位作为公积金帐册的记帐凭证。当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号也作相应调整。当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岗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公积金缴交随之中断,结余的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义下的公积金帐号内,职工公积金帐号不变;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则继续留在原单位缴交公积金,如变动单位,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公积金转移时,须由调出单位先办理调出手续,由银行进行转移后通知调出单位。当职工离休、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如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符合下列要求,就可以依法退休,即使是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也可以依法进行退休的办理: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