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别人提起诉讼了,除开等候另一方拿直接证据外,我可以做些哪些,一般刑事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经济犯罪
2020-01-16 14:1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 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证据裁判原则,但是第53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刑事诉讼法第53条除了规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以外,同时明确了证据确实、充分的三项条件,其中第三项条件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也就意味着全案证据之间必须形成一个不相矛盾、能够相互印证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链。
    因此,证据链的构成至少包括以下三个要求:一是有适格的证据;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
  •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