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本人聘请伐木工应当签署雇佣合同還是劳务派遣合同?实际规定是啥?

2020-01-16 14:5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雇佣合同即 “雇佣契约”。当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或契约)。特点是一方提供劳动力供对方支配,与一方独立完成对方所委托工作的承揽合同和一方向对方提供特定劳务(服务)的劳务(服务)合同不同。给你一个货运的范本,你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修改就可以了。 司机雇佣合同 甲方(车主): 乙方(司机):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招聘乙方为硫酸运输车司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义务: ⑴ 甲方提供证件齐全、年检合格的硫酸运输专用槽车一台(车号:湘B 21720),供本公司为用户送酸使用。 ⑵ 甲方负责办理车辆的一切手续及,负责配备押运员,负责加柴油,乙方对此给予协助。 ⑶ 乙方按照甲方指令送货,在装酸时必须服从厂方指挥,卸酸时必须听从用户调度,用户如需对硫酸进行检验、过磅后再卸酸,应予配合。卸酸完毕,必须要求对方在回执上盖章(或签字)认可。 ⑷ 乙方必须将当日运输情况向甲方报告,至迟不超过第二日。所有开支票据(路桥费、停车、过磅、小额购物等)都必须保存备查。 ⑸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关法规,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交通违规和事故。 ⑹ 乙方必须爱惜车辆,文明驾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在车辆大修、年检其间,必须参与监督检查。 ⑺ 甲方负责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乙方必须随车携带,并妥善保管。
    (二)费用收支 ⑴ 甲方负责收取本车所有运输收入,如由乙方代收运费,应于收取后三日内缴付甲方。 ⑵ 甲方负责本车的一切规费、保险、维修、保养、停放等的费用支出。 ⑶ 乙方在车辆进行修理、更换部件、加油等项目时,必须预先告知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实施。
    (三)报酬待遇 ⑴ 乙方工资为1500元/月,日历日即工作日。如该月未发生安全事故,发给安全奖500元,如当月运输收入超过28000元,则按超过部分金额的10%发给超产奖。 ⑵ 如因卸酸和路途等原因需在外地住宿的,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报销。 ⑶ 乙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请假,并协助甲方找到替班司机。替班司机的报酬(50元/天)由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如请假当天无运输业务,不影响乙方工资。
    (四)事故 ⑴ 乙方在送酸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协同押运员报警。 ⑵ 乙方如在行使中因违章罚款,所罚费用分三种情况:超载、车辆证照不齐等罚款,由甲方支付;超速、错道等罚款,甲乙双方各付一半;闯红灯,逆行,违章调头等罚款,由乙方自行支付。 ⑶ 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 个人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劳动条件等等。对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采用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了解。
    劳动关系与其他民事关系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某种形式上的人身属性。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具体的劳动。
    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对劳动者来说就至关重要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现实情况,尤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一般会反映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要求。
    劳动者应结合自身情况,分析自己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可能性。了解这些有助于提高自身就业的成功率,降低就业过程中的机会成本。
    劳动者一旦决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尽可能地掌握和了解其文化特点,积极融入其中;如果不能融入其中,则应当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避免用人单位用不公正的规章制度限制或剥夺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根据该规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用人单位都应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且通过:律伴律师平台可以选他们询问也能快捷知道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