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被十个人用刀砍伤脸部10公分,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家长要求我和他们和解,我应该怎么算这个赔偿数呢?

暴力伤害
2020-01-16 18:44: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根据法律规定,轻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你可以带着这些证据到法院刑事庭立案,法院会根据行为人的情节对其处以刑事责任处罚,同时还要判决对方赔偿受害人因受伤所形成的经济损失。自诉案件在法院还可以调解,如果行为人赔偿态度积极,而且你又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可以在获得赔偿后撤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