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调解,在发生事故时不支付赔偿,对另一方是否有任何伤害?

2020-01-17 06:5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车主不赔偿,可以先要求交警部门出具医疗费垫付通知书,联系车辆保险公司,由交强险先赔付一万元。之后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或者起诉。起诉的话可以去法院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建议请律师或者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因为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比较复杂。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①和解:双方对赔偿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②调解: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财产损失已经被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可以选择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③诉讼:受害者去法院起诉,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在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目前,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有关的法规、规章、政策主要包括:《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等。
    上述规范性文件对调解的原则、范围、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在开展调解过程中,应始终依据或参照这些规定,权衡各方利益,以切实有效地保障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为出发点,促进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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