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查明了交通事故纠纷事件,能马上给我赔偿金吗

2020-01-17 08:4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你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你,你先把钱给对方也行,等你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确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这一规定,确定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一般归责原则。由此可见:  
    1、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原则上由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即驾驶员承担。  
    2、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  这一原则,是对驾驶员承担责任存在的不足所作的补充办法。在现实生活中,驾驶员驾驶的车辆,除个人所有外,多数是单位所有或者他人所有,驾驶员多数是受雇于单位或者他人的工薪收入者,因而难以负担巨大的受害人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确定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就由单位或者车主垫付,这样规定有利于及时保护受害人方的权益。  
    3、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单位或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典型的代替责任。  单位或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根据事故原因也可向驾驶员追偿,让驾驶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上述这一归责原则是当前我们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承担者的一般原则。体现了“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支配机动车辆运行并获取运行利益的人来承担。责任承担取决于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确定交通赔偿责任的方法  归责原则就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后,根据何种标准和准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的基本准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其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就是行为人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有特殊要求:  
    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告只需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及与其有因果关系。
  •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