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8年参加工作,企业经历过的全国人民制签约者,之后退休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资金从那年开始支付。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17 10:0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合同工属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享受劳动保障,目前事业单位正逐步转化为劳动合同制的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制的劳动者在退休后享受社保提供的养老保险金,未缴满15年社保的,可以一次性缴满余下未缴的社保金,然后享受养老保险金。事业单位原来的退休福利高于社会保险金的,属于单位自愿提供的额外福利,不在《劳动合同法》强制保障范围内,一般劳动合同制员工不能享受。
  •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