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问公司扣除多少工资。 你每月不能扣除工资的20%吗

2020-01-17 10:1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遭遇公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1、双方协商解决。   首先劳动者应该跟公司协商,在和平友好的条件下达成一致。   
    2、申请调解。   劳动者遭遇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提请劳动仲裁处理。   劳动者可以将劳动纠纷直接提请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才可以进行劳动纠纷诉讼。   
    4、诉讼解决。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劳动纠纷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劳动者因为工资等问题,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满意而想法院提起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无条件地向员工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加以克扣。存在克扣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赔偿规定,例如: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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