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吊销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我不能去,你能找个人去做吗,你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税务
2020-01-17 17:1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是在登记公司注册资本方面,明确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实缴资本为“零”的,营业执照登记实收资本一栏载明为“零”,公司章程中应载明分期出资的数额、出资期限,申请人应承诺按《公司法》规定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成立5年内缴足),实收资本到位之前不得再以零认缴增加注册资本。工商登记时应提示申请人认缴出资的法律风险。
      二是在登记经营范围方面,将暂停和调整审批事项管理方式项目记载于一般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后加注“该项目需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已登记的暂停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到期变更登记时,应将该项目从许可经营范围中调整至一般经营范围内。
    前置审批项目改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登记时许可项目后加“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或“凭相应许可证方可经营”。  三是在企业名称使用方面,取消冠宿迁市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有注册资本限制的准入条件、取消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位置的限制。
      四是在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方面,住所(经营场所)无产权证的,提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或申请人对房屋物权归属的承诺书;租赁用房的,提交对住所或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文件。
    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项目经营的,经相邻权业主同意,或小区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或申请人承诺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征收范围内房屋登记的,营业执照上加注“不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五是在登记提示抄告方面,经营项目列入市级暂停行使和调整管理方式等事项的,工商部门在核准登记时当场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或《行政监管事项告知书》,提示申请人应办理的审批监管事项、承办部门及其联系方式,核准登记之日起次日将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
  • 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提交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 代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 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 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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