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辞职,我能得到失业救济金吗?

2020-01-17 17:3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有违法用工情况,职工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其他情况辞职,不属于被动失业,不能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及法院审理终结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终止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近照2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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