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们有购房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2020-01-17 18:0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 房屋租赁提取公积金手续如下:
    1、带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等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
    2、到个人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房屋的买卖合同上买方名字与房产证上名字不一致时,房产证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应要一致的。但夫妻可以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核心通过办理预告登记变更的方式减少购房人,合同变更中有涉及到预告登记证明内容发生变化的,应申请预告登记变更。
    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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