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赔偿,与肇事者同行的人是否有法律责任

2020-01-17 18: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谁承担事故的责任:

    我国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根据事件的过错方是谁来进行划分,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最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通行要注意瞭望避让行人);

    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 第一,如果肇事者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第二,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导致民事赔偿责任的免除,所以出狱后还得继续负责赔偿。
    第三,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具体的肇事者,与肇事者的女儿无关,所以肇事者的儿女没有责任负责赔偿,但是如果她愿意替肇事者赔偿的,那么法律并不禁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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