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8年十月份新员工入职,十月,十一月,十二月,19年一月个人公积金,自身交的那一部分交了,可是企业交的一直未交,二月,三月,四月,五月,一直没送叫,想我想问一下如何解决,

2020-01-18 01:4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只能单位交个人交养老保险不可能属于职工社保。职工社保只能是单位缴纳的,其中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没办法个人缴纳自己可以户籍所在地交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农保,就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
    如果自己存档案的人才中心交灵活就业社保,属于职工社保的一种,与职工社保待遇相似单位这种自己缴费后单位报销的做法是违法的
  • 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2.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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