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签了住房装修预订合同,交了定金1万,现在想取消合同,可以退回定金吗

2020-01-18 06:0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1、如合同有无效或者重大误解地方,业主可以请求退还定金;但若装修公司无重大过错或欺诈行为,定金是不予退还的,详细情况应根据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予以处理。但根据《合同法》规定,约定的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2、签订合同时交纳的意向金,称为“订金”,只代表一种选择倾向,订金大多可以退;但一旦交了定金,则代表消费者已经选择该企业,作为保证金,一般会成为预付款的一部分。
  •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关于定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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