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妻子离婚一个月都没再婚,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婚呢

离婚
2020-01-18 06:3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犯罪、吸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关于离婚的时间,简易程序为三个月。
  • 关于复婚需要问题的解答: 一,办理复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二,??复婚要哪些证件?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复婚登记,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假如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容易感情不稳定,而且还容易引起的财产分割或者债权债务等问题。因此,复婚非常重要,它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夫妻关系合法化的继续和相关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和承认。如果您还有哪些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找律师帮助。
  •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离婚的复婚时间并没有规定,但离婚需符合的条件包括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离婚后未再婚;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离婚后多久可以复婚?   我国《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但相关法律并没有对离婚后复婚的时间作出限制。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
    1.5—
    2.0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四)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注意: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二)离婚后未再婚;   
    (三)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