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己方是受害方,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垫款的治疗费被撞2本人老年人和小孩,如今提到赔付难题己方不令人满意车险公司会只赔偿另一方治疗费吗?医院门诊住院治疗初始件都会我这车险公司来照过相片

2020-01-18 08:4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子出险以后没有人伤,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的人员查勘以后会给一个定损书给你。里面就标明了定损的金额,或者是直接走4S点维修定损。定损会根据交警划定的的责任来划分赔付比率。
    一般的小事故能立马定损的(譬如撞坏了大灯,刮花了油漆等)定损员可以立马开具定损书,当事人就可以自己协商解决。(譬如,我撞坏了一个大灯,我可以先自己垫付赔偿,然后保险公司会将你垫付的钱打给你)如果牵涉都人伤需要拼医院的住院证明报销。
    无论是有没有人伤肇事者都可以先垫付费用,然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定损的结果进行赔付,一般不存在有纠纷。
  • 对方全责的事故处理流程:
      
    1. 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
      
    2. 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互碰责任书什么的(具体名字忘了),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
      
    3. 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一分钱也不用交,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注意,无责方也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也可以自由协商。因为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 法律上是没有规定要垫的,你不垫完全不违法。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而且出于对日后结案的是否顺利的考虑,垫了也是可以的,对伤者热心一点也是没错的。还有要看交通事故的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完全是可以不用管,但是只要你有责任,有需要谨慎行事。
    其实有买保险的,到时候大部分的费用都可以索赔,如果是交警出了垫付通知书,可以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限额先垫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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