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在光东被打了。 现在警察正在拘留打人的人。 我该向我赔偿多少钱呢

公司税务
2020-01-18 11:1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本案涉及到您朋友故意伤害的程度而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包括三类,第二类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
    就您的问题来看,若您的朋友故意伤害的程度为轻伤,那么属于自诉案件,只要被害人不起诉,那么检察院就没有追究的权力,若您的朋友故意伤害的程度为轻伤以上,那么就属于公诉案件范畴,即便是已经赔偿,被害人也不追究,检察院也将主动进行调查立案。
    被告主动赔偿可作为酌定从轻情节进行考量。 若您的朋友属于自诉案件且被害人也不追究,那么属于一般的行政拘留,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一般不应超过15日。
  • 打人赔偿多少取决于伤情的程度,如果是轻伤以上,打人者还涉嫌故意伤人,建议遇到打人的情况及时报警就医,赔偿问题可以先协商或者找公安调解,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一些营养费,其中医药费固定,误工费根据他的工资具体确定,营养费根据医嘱进行衡量,精神损失费,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
  • 被打伤了可以去做伤情鉴定,如果构不成轻伤以上的话,你可以依据医院的票据主张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
    如果构成轻伤你可以选择仅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选择要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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