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递交了辞职报告,合同上面要满一个月可以走扣百分之30,但是没有满一个月??店长让我滚??不用去上班了

2020-01-18 11:3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9、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则单位都没有必须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除非单位自愿支付给你。
  • 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辞职一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辞职除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未满需要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外,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员工提出离职通常有如下情况:
      
    1.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4.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辞职报告也称为辞职申请书,是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申请书,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实用文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人才流动的过程中,辞职报告的写作和求职信一样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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