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抵押贷款人,已经找到了担保人。如果担保人和我将来有房地产纠纷,他们会永远活着吗?

抵押担保
2020-01-18 13:4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银行贷款买房不需要担保,因为按揭贷款本身就是抵押,如果买商品房,只要交首付款,开发商就会找合作银行给购房者办按揭贷款,购房者只需要提供相关证件签字就可以了,一切均由开发商协助联系办理。如果买二手房就由中介负责联系银行办理,购房者同样也是只需要提供证件签字就可以了。

    公积金核心贷款有担保费,但是担保费是交给公积金担保核心的,它是公积金管理核心一个直属单位,因为银行放款是直接面对的公积金管理核心,然后由公积金担保核心为购房者个人担保才会放款。
    所以说公积金担保核心是为置业者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当然要收取一定收费。

  • 一、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二、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3条规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三、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  
    四、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头抵押的不良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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