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没有遗嘱,现在户口本只有我和父亲,如果公证还要其他亲戚吗,姐姐一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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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
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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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继承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被
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
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
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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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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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