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朋友被打了。 没有构成刑警。 对方没有钱。 向法院起诉后会怎样? 抓人吗? 谢谢你

刑事辩护
2020-01-18 17:4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起诉条件: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 法院抓人,以欠钱不还为例 
    1、欠钱不还,法院并不会直接抓人拘留。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拒不履行申报财产义务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才会进行司法拘留。  
    2、司法拘留可处十五日以下。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首先,你被鉴定为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受到惩罚,赔偿你的损失;其次,如果检察院公诉你是寻衅滋事,我认为不成立,首先主管上你没有故意,客观上你也没有相应的行为,你没有相应的构成要件的行为:
    1、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
    4、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所以,你需要律师辩护,维护你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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