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离异但是男性不想要,因为我不愿告上人民法院去应该怎么办?
2020-01-18 19:4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
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因此,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是一种违法行为。
婚姻法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
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具体情形及
证据
支持,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则不能通过协议离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2294
不抚养子女怎么起诉
2277
劳动者辞职要经过单位同意吗?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知识
44144
对方借钱不还,要怎么做才能把他告上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
10104
爸爸不给抚养费被女儿告上法院
抚养费
34313
黄健翔讨薪被老东家告上法庭
劳动合同纠纷
4276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不服的能申诉吗?
起诉
33568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本溪律师
本溪找律师
本溪律师
本溪婚姻家庭律师
本溪彩礼律师
本溪起诉离婚律师
本溪子女抚养律师
本溪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本溪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本溪离婚赔偿律师
本溪家暴律师
本溪律师
本溪县律师
桓仁律师
平山区律师
溪湖区律师
明山区律师
南芬区律师
本溪房产纠纷律师
本溪公司法律师
本溪合同纠纷律师
本溪婚姻家庭律师
本溪交通事故律师
本溪劳动纠纷律师
本溪刑事辩护律师
本溪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