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的酒店餐厅被承揽出来了。。合同书没期满。。老总不陪合同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2020-01-19 01:1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 公司并购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一般会在合同中说明,以合同为准,一般有以下2种。
    1,适用定金罚则,即买方违约不退定金,卖方违约返还双倍定金
    2,比例罚则。以合同金额的10%为上限。
    实践中,一般会采用第一种“定金法则”,约定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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