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合同到期后,钱没有还,但对方总是说不还不是不还,我该怎么办?

2020-01-19 07:3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发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2、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时,债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债务人提供了担保物,在债务到期,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将担保物留置,以其变卖的价款得到优先受偿。
    3、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时,债务人提供了担保人,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履行了债务之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有权搜集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发布支付令。人民法院收到支付令申请及相关证据后,会将支付令申请的副本及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及复制品,邮寄给债务人,要求其答辩。
    5、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不足以发出支付令的,会转入诉讼程序,但是债权人不同意的除外。即便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可以于诉讼程序之中继续举证,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6、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债权人有权持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债权人如果对于手中证据有足够的信心,可以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
    8、债权人同时有权主张逾期还款的违约利息。

  • 1、劳动合同逾期未签,逾期一年内,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超过一年视同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