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爸10月8号下午骑自行在路上被车子撞了,当时报警后,就送去了医院,肇事者付了2000的检查费,劲椎骨折,压迫神经了,手不能动,碰下就很痛,脚踝也骨折,腰部有些损伤。后面又拿来2000,11号又送来2000,经过几天的检查治疗后,做磁共振,拿到结果后,说要手术,需要4万块,打电话给肇事车主,他说没有钱了,上次的钱都是借来的,我该怎么办?他叫我自己先垫着,可问了好多人,大家都说,他有保险公司赔的,叫我不要垫,让他拿,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20-01-19 10:0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赔偿拖欠不还一般会经过如下流程:
    1.协商解决,可建议肇事方尽早处理,讲明如果起诉,其败诉是必然的,并且如果仍拒不执行,将会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后果,如现在新闻上报道的老赖的下场,车坐不了,飞机坐不了,信用卡用不了,财产被查封等等。协商时,不卑不亢即可,没必要大吵大闹,因为您索要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2.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拖欠赔偿的一方,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要证据链完整,发票完整,如果数额较高,可咨询并求助律师,可能会承担一部分费用。
    3.一般的情况下是胜诉的,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后,再让其归还,如果30日内或者判决书中规定的日期内未进行偿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相关流程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不要有过激的行为,如果因为过激的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5.如果您是车主,有保险,并符合代位求偿权的申请条件,可申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您只需要等待配合保险公司即可。
  • 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
    (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
    (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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