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给了他一万块钱他如今又通电话了并且现在我也没工作中假如再度上告不给他们赡养费有多少算下

离婚
2020-01-19 10:24: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三、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 起诉离婚不支付抚养费和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关于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关于双方的共同债务问题。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可以确定所涉及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就应该共同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大!
    2、如果她应诉,提出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一并处理并作出判决的!依据是你们之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法院直接下判决!你说的分居之后你自己经营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要分割的!
    3、不是她坚决不离就一定不会判离,而是如果认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仍然会判离!
  • 存款你把知道的情况提供给法院,看能否查到存款情况。房子是单位的福利房,还没有取得完全产权是吗?如果是,在离婚时法院可能只判归一方居住或使用,等取得产权后双方再另行解决。
    孩子的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18岁,你虽暂无工作,但你有劳动能力,不可能免除你承担抚养费的义务。数额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实际需要及你的负担能力,由法院酌情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