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个男人背叛了她,和她同居了一年。a也怀孕了。夫妻都有一个儿子。女人现在应该做什么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020-01-19 10:3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证明男方有外遇的过错和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要求男方赔偿,一个离婚诉讼必须直面解决的是5个问题,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补偿赔偿,当人面临离婚纠纷时,通常会陷入深深的痛苦与烦躁中,不仅要面对与配偶分道扬彪的残酷,还要面临分割共同财产的无奈。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协商处理。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有婚外情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婚外情行为的一方是过错方,但是法律上婚外情的认定会比常人理解的严格,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另外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在抚养权和财产分配中对有婚外情行为一方不分或者少分,但是根据过错情形,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离婚协议生效后其中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双方都应当遵守,但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如果一方有遗弃虐待小孩,严重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照料小孩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我国法律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不支持净身出户,除非双方同意不然不会做出净身出户的判决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共同财产双方平分,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根据财产的种类、取得时间等不同会有不同的分配,您可以更详细的描述您的情况提问,也可以预约律师面对面咨询。
  • 同居关系的认定,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说一下实质条件:其具有以下特征: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
    (2)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如果符合实质条件,则认为不是同居关系了,而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有要求:《婚姻法解释
    (一)》第5条分两种情况:一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另外注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也属于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那什么是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的财产关系及子女抚养关系可参照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情况下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的规定。不同于事实结婚解除时的处理,事实婚姻解除的效力同离婚的效力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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