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财产保险公司的员工在车险理赔中存在灰色收入,是否违法呢

保险赔偿
2020-01-19 11:0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断你的陈述中的事实,对方也应该是机动车辆,如果是你全责的情况下,对方车辆和人身损害可以从你的交强险中得到赔付,超出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如果你投保商业的三者险,你的保险公司从该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付,不过商业险赔付部分,保险公司可以向你追偿。你的损失可以从对方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内进行10%的赔付。
    你要准备对方车辆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你自己的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三者险的保单。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 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方式主要有四种:不同方式所计算的保险赔偿金额的结果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采用哪一种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是指以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赔偿不仅取决于损失金额,而且取决于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x(保险金额/实际价值)。
    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
      又称第一损失责任赔偿方式,是指在保险金额的限底内按实际损失赔偿。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该种赔偿方式主要用于农作物保险之中,一般双方预先规定一个固定的额度作为被保险人取得收益的标准,被保险人实际收益到不到规定额度,视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实际收益额与标准额度之间的差额;反之,实际收益达到或超过规定额度的,视为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限额责任-实际收获。
    免责限度赔偿方式
      对一些保险标的的损失,参考它的自然损耗,规定一个最小限度,损失额不超过这个限度,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限度又称为免赔额。
    其又分为相对免责限度赔偿和绝对免责限度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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