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而且双方在婚姻中都有债务,他们在离婚前一定要尝一尝吗??

离婚
2020-01-19 11:0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 婚姻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双方,依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基于平等、互信、互助、协商一致原则,对婚姻关系及其成立、变更、终止等一系列过程所做的约定。假如婚前有对财产等进行协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