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别人一万多元。被告现在变成了一个不诚实的人。我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吗?

2020-01-19 12:2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卡被冻结了等结案或6月期限。
    如果银行卡冻结与法律、案件有关系,那么何时能解冻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了。
    首先要更正的一点就是,公安局是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号。
    如果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会将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
    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
    如涉嫌违法等行为,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经公安调查后,若无其它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
  • 法院要依法定程序才能冻结诉讼当事人的银行卡,不能随便冻结别人银行卡,更不能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其它人的银行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和其它应当有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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