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花了1700元,逾期一年。我会去信用局吗?现在我必须偿还2300元的利息。我能和他讨论一下偿还本金还是分期付款?

其它
2020-01-19 12:4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准备好证据材料起诉,避免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 信用卡逾期解决方案:
    1、如果持卡人忘记还款,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还款,最好全额还款。给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声明非恶意欠款。逾期时间短的话,银行可能不计不良记录;
    2、信用卡逾期由于失业、疾病等原因无力偿还时,在还款期之前,持卡人应主动和银行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声明自己非恶意欠款,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
    3、持卡人主动申请延期还款,银行往往会同意延期,银行与持卡人商定双方能接受的还款计划。
    这样银行不会记不良记录,但是申请延期后一定要按时还款;
    4、信用卡还款信息央行征信系统滚动24个月,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记录会在征信系统里保存两年,如果发现逾期后还清后直接销卡,信息就不会滚动,而是长时间保存下来。
    所以,持卡人产生逾期后,最好不要马上注销信用卡,最好再坚持使用2年以上,之后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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