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3年来,我用贷款帮助人们。双方同意这三户人家每人贷款3万元。直到16年后我需要买车的时候,我才知道贷款还没还,贷款金额是30万元。我已被列入黑名单,并找到真正的贷款人敦促我偿还本金,但利息尚未支付。我只知道真正的贷方和银行有关系。银行没有催促我偿还贷款。现在我需要买房,但是黑名单影响了贷款。我如何起诉和补偿我?

2020-01-19 13:17: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起诉贷款人的后果比较严重,建议尽早还款。首先银行会拨打催讨电话和发送催讨短信、邮件。如果长时间没有还款,将会转到银行的法律事务部接手,然后继续协商还款协议,最后就是直接起诉贷款人,也就是你的朋友。
    被起诉之后,首先银行可能会提起财产保全,冻结财产,最后起诉成功的话会强制执行财产。
  • 银行贷款逾期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了的,应该积极应诉,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如果银行起诉的金额有误的,应该及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维护你的利益。
      
    2、如果金额无误的,应该尽量与银行协商,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以减轻还款压力。
      另外,如果在法院判决后仍不主动履行的,会由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处分你的财产,并可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以后的生活、工作及贷款等信用活动产生严重影响。

  • 1、一般房屋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两者的合同双方是不一样的)。
    2、申请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4、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的规定:
    (1)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
    (2)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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