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钢筋工,我们在沈阳打工绿城全运z4地块工地干活,劳务公司是盛兴劳务公司。我们8人合伙包的钢筋绑扎的活。我们上面还一个钢筋老板,我们的活干完一个多月了,也不给我们钱,也不给我们笼账。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的。我们找大包老板,老板承诺来钱给我们打电话,可半道把钱给钢筋老板了。这事该怎么办?,

2020-01-19 14:07:5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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