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我所居住的小区最近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我想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竞选,但是筹备组以我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名字是我老婆的为由拒绝我参加候选人报名,后来我和我老婆到公证处公证了一份我们的房屋我和老婆共同拥有百分之五十的所有权,请问这份公证书能够成为确认业主身份的法律文件吗? 2.我听说我们小区在刚刚成立筹备组时有二位\"业主\"也是和我一样产权证是老婆的,并且没有公证书和其他的法律文件,但是她们老公还是参加了筹备组成员的选举,请问这样的筹备组是否合法?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