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感情比较稳定,他目前正努力挣钱买第一套房。因为目前限购的问题,我们俩打算买完第一套房先记我名下,再买第二套房时记他名下。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第一套房是他出钱买的,只是记我名下,那么肯定算是婚前赠予财产了。如果最后是我悔婚,那么他收回这些财产是应该的。如果是他悔婚呢?房产还是他的吗?那我是不是没有任何保障了? 可能我想得比较远,也比较悲观。如果有一天,我们俩离婚了,按现在婚姻法,婚前财产算个人财产,离婚了不分配。那么如果我真和他离婚了,这个房子还算我个人财产吗?虽然写我的名,可是他出的钱,那么分不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