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认识的女孩,现在不联系了。 我经常接到她的电话,是银行还是高利贷,还是威胁我,她在我不知不觉中写下了紧急联系方式,已经影响了我的生活,我也工作了,电话不怕客人,向她借钱,每天都和我一样借钱

2020-01-20 04:3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出法律规定。
    所谓的高利贷也是民间借贷的一种模式,只要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超出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就应当视为是高利贷。
  • 单纯从法律角度讲的话,高利贷借款是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你是不需要支付那些高额利息的。 但现实中高利贷往往夹杂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力,借款者往往迫于恐吓、威胁等等而支付高额利息。
    如果你实在无力偿还该高利贷又无法与高利贷借款人达成和解的话,为了你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建议向公安机关举报该情况。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 p2p借贷是否属于高利贷,需要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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