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快递公司上班,由于昨天上班偷拆了人家两个快递,一个耳钉,一个戒指,两个加起来也就是二十块钱左右,快递方(老板)就要我赔偿5000块,还说要报警,我今年才16岁,怎样解决?偷拆的那两个快递是已经放回去了,但是找不到了,说我要负责,如果老板非要罚我5000,我应该交不交?或者是我不交的话,他们报警,我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20-01-20 10:23:5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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