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附近发生了争吵事件…对方故意自己伤害自己,并向警察报告对方是不是打了

暴力伤害
2020-01-20 10:4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3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微伤,系行政处罚的范围。
    警方应当按照上述法律拘留处罚对方,否则无法体现法律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反对及惩罚。更无法体现法律对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关于对方故意殴打你的情节,我认为难以认定为轻微,在你并未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仅仅是要离开,对方二话不说上来就使用凶器殴打你,所以,应当不属于情节轻微,
    你有权依法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承担因殴打你所给你导致的损失
    损失的赔偿原则,按照上述原则合理确定
  • 关于打架,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两个人打架,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一方报警,公安机关会先进行立案,然后传唤对方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就有关民事赔偿到法院诉讼解决。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