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对责任如何分主副责任

2020-01-20 13:1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交通警察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
    本人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机动车属于本单位之外的,是第三人造成的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在获得机动车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