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 如果对方不愿意的话,我有什么理由离婚

离婚
2020-01-20 13:4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动离婚的情况有如下几种属于正常现象。
    一、按照民间习俗结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后感情不合,这种情况,不需要补办《结婚证》,可以直接分手。也就是说,如果是擅自结婚,不经过婚姻登记而非法同居的,那么,所谓的“离婚”也不受法律制约,直接离婚。
    二、早婚,双方或者其中有一方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自动离婚。等达到婚龄后,再根据双方志愿的原则,确定是否续婚。
    三、重婚是非法婚姻,自然无效。其非法婚姻自动解除。也就是自动离婚。
    四、包办婚姻。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婚姻也是无效的婚姻,被强迫人有权自动离婚,拒绝继续受害。
  • 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能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5)其他感情破裂的规定。因此自动离婚并不存在,分居两年进行诉讼离婚才能离婚成功。
  • 双方可协商自愿离婚,带着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