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家建房子借六万,现在离婚了房子和我没关系,这个钱我还应该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0-01-20 14:3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建议先挽回,无法挽回则双方尽量协商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若无法协商,一方则可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发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房产状况,受教育程度,与子女相处的时间长短等等因素综合判决,若子女已满十岁,则应该听取子女的意见。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往往不会判决离婚,但过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就会判决离婚了。
    对方不同意并不阻碍一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