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有一套四层的房子,用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现在无能力偿还贷款,法院会不会拍卖房子

拍卖
2018-09-07 18:2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放在银行,你的产权证呢上面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如果到期债务人不能还款,银行可以主张以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
      如果只是以房产提供抵押,未做其他保证,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担保人个人不再承担额外责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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