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借给我钱,不还给我。 有借用的话可以去你要起诉吗?

2020-01-20 17:1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1、对方欠钱不还,需要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欠款人偿还欠款。
    2、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非常简单,就是何年何月何日,被告(欠款人)向原告(你)借人民币XXXX元整,用于某种事项,同时出具借条。但被告始终没有履行偿还义务,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诉至贵院,请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

  • 一、你应该写好起诉状,带上欠条、身份证等,到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且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按判决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关款项,你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三、法院有法警,至少在法院里,你应该是安全的。若担心意外,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不用出面参与庭审。
    四、法院诉讼费为600元,若按简易程序审理,则减半收取,即3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