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给他人另一方不还款,欠2万余元的律师费多少钱

离婚
2020-01-20 17:4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仅仅是借钱没有还,那是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的。
    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诉,法院判决归还的时,借款人恶意不还,就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坐牢的。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此时效应从双方约定的还款之日起算,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随时可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  如果虽然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且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二年的,但只要能证明期间曾经向债务人催讨过,这就属于诉讼时间的中断,诉讼时效从催款之日重新计算二年,只要催讨之日距起诉之日不超过二年的,仍未超过诉讼时效。  即使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也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债务人没有在诉讼中就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债权人仍可以胜诉。  
    2、债权人胜诉后,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生效判决或调解履行的,债权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变卖债务人财产及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你的借款得以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