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三月我给朋友打工,把脚手架掉了。 会引起右脚后跟的粉碎性骨折。 脸上有3处骨折,左脚也轻微骨折。 我现在想办理法律手续。 需要办什么手续? 自己不到哪里去鉴定残疾是不被认可的。

2020-01-20 18:3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交通事故,同时也属于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单位没有给你报工伤的话,已经过了申报期限,如果报了工伤,你在拿到交通事故赔偿的同时,还可以拿到工伤的赔偿款。此类事故,通常要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来处理,医疗费用主要由死机和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你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用,如果报了工伤的,可以到劳动局去报销,如果没有报工伤的,这只是垫付,到时根据法院判决书由司机和保险公司返还。
    交通事故的处理与工伤赔偿没有先后顺序,是不相干的两个法律程序,鉴于你的这种情况,按照正常的操作,要把工伤认定先申报的,不然就过期了。误工费也有由法院判决的,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
    你的这个情况,要先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报告先司机和保险公司索赔,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伤残鉴定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如果是交通事故鉴定的,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
    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
    这样一来,伤者提前鉴定的费用就不会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认为自己的伤害程度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事后鉴定费用可列入赔偿请求内,依判决决定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该鉴定费用。
  • 伤残鉴定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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