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车出了交通责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对方保险定损是15000我不认可,找了评估公司做的评估是28000我实际修车在小修理厂花了26000我现在要起诉保险公司。是按评估的钱数写诉状还是按修车的钱数写诉状?

2018-09-07 18:4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通常来说,交通事故的一方不管应负多大责任,只有不是受害方全责,一般都是由加害方的保险公司赔,也就是机动车方,如果双方是机动车,则按交警责任划定的范围来修车,如果一方是非机动车,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人员伤亡的,一般先由交强险赔付,不区分责任大小,交强险赔完后,由商业险赔付的则按责任大小来分担。
  • 如果是你主责对方次责,你们双方的损失都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2000以内,可以走互碰自赔,也就是你的保险公司修你的车,对方保险公司修对方的车;也可以是对方保险公司修你的车,你的保险公司修对方的车,这种情况是不用出费用的。超出限额部分,如果你有商业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你的保险公司承担双方修车费用的70%,对方保险公司承担30%(如果对方没有商业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由对方个人承担)。
    如果你只有交强险双方损失超出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的部分,由你个人承担70%,对方保险公司(个人)承担30%。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 交通事故能起诉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能起诉保险公司,将保险公司将作为直接诉讼主体。《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据此,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险人(即车方)所投的第三责任险保额内赔付。  结合法律规定,实际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即车方)所投的第三责任险保额内主张权利的直接请求权,受害人的该直接请求权是依据法律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取得,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因此,一旦发生诉讼,应将保险公司作为直接共同被告。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相关法院,如广东、广西、江苏等地部分法院也在逐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处理并承担保险范围内民事责任的相关判例。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保险公司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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