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人行道上骑摩托车逆向行驶,在一小道闸与左则驶过的机动车辆相碰,出经典故事后,义务怎样区划?

2020-01-20 23:1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汽车,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机动车撞人责任划分:分几种情况,比较复杂
    一、500米之内有人行横道线的
    1、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4、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二、郊区无人行横道线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1、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2、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夜间视线不好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同等责任。
    三、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行人至少主责,可以定行人全责。 顺告: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事故,比较特殊在于,事故责任认定,并不完全等于赔偿责任。 根据《道法》76条,和《交强险款》8条的规定。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不足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一般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不足部分,尽管机动车无责,但是再赔10% 而行人、非机动车一方却不用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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