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过了十一年没有发行结婚证,有一个女儿,现在丈夫不需要我,我该怎么办?

2020-01-20 23:5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中的财产分割问题

    1、不论是未婚同居还是已婚同居财产分割的原则即分别所有--------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无法认定归属的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平分。

    法理上称之为:“同居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采取的是按份分割原则。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份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没有办理结婚证所生子女为非婚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额度和支付方式,双方协议解决,原则是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的20%--30%,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如果没有结婚证,可能就不属于家庭暴力。应该直接报警处理。
    实施家庭暴力,或对其他人实施人身侵害。达到轻微伤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达到轻伤或重伤的,按照《刑法》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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