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8年进厂上班至今,今年满五十周岁厂里不交社保了,我只交了七年,这样合法吗?

2020-01-21 07:36: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补偿: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的理由免除,由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劳动者以此理由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按照半年,满半年按一年算,但一定以书面的方式提出由于公司不购买社保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 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你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最好还有每月工资单,如果工资是打到银行卡,可以去银行打印明细。因为补缴社保基于两点: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时间段,确定需要补缴的期限),在职期间每月工资数额(核算每月应缴保费的基础)。
    对于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则还需要先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裁劳动关系和每月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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