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民事诉讼》一审上诉人申诉成功!另一方提到上告,二审上诉人还要一审刑事辩护律师,律师代理费如何交?

刑事辩护
2020-01-21 11:2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要看做的的风险代理还是一般代理,风险代理就是从委托开始至执行结束,如果是一般代理是分阶段委托收费的,风险代理是在委托时交基本代理费用,其他费用在拿到款项后按比例支付;如果是一般代理,每个阶段收每个阶段的费用;如果是风险代理,二审期间不支付代理费用;如果是一般代理要收取代理费,一般是减半收取。您说的情况属于风险代理,不需要支付二审代理费。
  • 怎样提起上诉,  
    一、上诉的方式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诉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的。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用口头提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制成笔录,以固定或转呈其上诉意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人在一审判决、裁定宣告或送达后,口头表示冤屈,而未明确表示上诉的,审判人员应当向其解释上诉权的意思和上诉程序。经解释被告人表示上诉的,应当按上诉处理;经解释仍不明确表示上诉的,则不能按上诉处理。另外,口头申请上诉必须由上诉主体当面、直接向第一审法院的有关人员提出。如果其采取电话、转托他人捎口信等间接的、无法有效认证身份的方式提出上诉,不能视为符合法定口头方式的要求。只能视为诉讼主体有上诉的意向,但是否真实有效,则需进一步核实,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记录诉讼主体的口头申请,并由其签名或盖章。  
    二、提出上诉的法院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被告人上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第二审法院提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便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时地开展上诉审的工作。同时还要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并将全部案卷、证据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便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在以后的二审程序中做好应诉准备。  
    三、申请撤回上诉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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